上海:關于開展本市2024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級社科研究項目推薦工作的通知
各有關單位:
??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,進一步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、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《關于加強中國特色新型智庫建設的意見》要求,引導和整合社會各方研究力量關注、推動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發展。按照《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關于推薦2024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級社科研究項目的通知》(辦科教發〔2023〕194號)要求,開展本市2024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級社科研究項目推薦工作。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??一、項目定位
??文化和旅游部部級社科研究項目著眼于文化事業、文化產業和旅游業發展實際,圍繞中心,服務大局,積極回應現實需求,深入調查研究,加強戰略思考,開展前瞻性、對策性應用研究,促進研究成果向實踐轉化,有效服務行業高質量發展。
??二、項目要求
??(一)項目選題
??申報人需根據26個選題方向(附件1)及自身研究優勢,確定對應的研究角度、方法和側重點,選題的文字表述可做適當修改和細化。
??(二)申報要求
??申報課題的研究內容需與文化事業、文化產業和旅游業的行業實踐緊密相關,突出問題導向,解決實際問題。請結合以下要求(須至少符合1項),申報時提出項目的具體研究思路和實踐路徑設計,結項時提供成果轉化證明作為驗收依據。
??1.研究成果可轉化為實踐活動,作為行業案例推廣經驗;
??2.研究成果可轉化為具體項目并付諸實施(例如:創作項目、公共服務項目、旅游項目等);
??3.研究成果可轉化為政策措施或工作方案(被相關政府部門采用);
??4.研究成果可轉化為公開發表的學術成果,在CSSCI(含擴展版)期刊發表。
??三、工作程序及要求
??(一)項目推薦工作
??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負責組織本市項目推薦工作,推薦項目不超過5項。申報人需填寫《2024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級社科研究項目申報書》(附件2)和《文化和旅游部部級社科研究項目推薦匯總表》(附件3),由項目負責人所在單位蓋章后報送至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。
??(二)項目委托工作
??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組織對推薦項目進行評審,擇優開展委托研究,委托研究經費每項3—5萬元。工作要求:
??1.階段性研究成果。結項前需提交1篇以上有質量的《文化和旅游智庫成果要報》稿,每篇字數約2500字。
??2.最終研究成果。研究完成后,需以研究報告形式提交最終成果,字數約為1—3萬字,并提供2000字左右的成果摘要。
??3.時間要求。委托研究項目研究周期為12個月,時間以委托立項協議為準。研究周期內未完成的項目,可申請1次延期,時間不超過6個月。逾期未結或未達到驗收要求的項目將視情況作終止或撤項處理。
??(三)申報人要求
??2024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級社科研究項目申報人須具備下列條件:
??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;具有獨立開展研究和組織開展研究的能力,能夠承擔實質性研究工作;具有副高級以上(含)專業技術職稱,或者具有博士學位;項目申報人所在單位需設有科研管理職能部門。
??四、注意事項
??請于2024年1月5日前報送紙質推薦材料(申報書一式3份,推薦項目匯總表1份),同時將材料電子版發送至電子郵箱:wljxxkjc@163.com。
??寄送地址:黃浦區大沽路100號911室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信息科技處。
??聯系人:何瀟23118309 徐懿馳23118116
??特此通知。
??附件:1.2024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級社科研究項目選題方向
?? 2.2024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級社科研究項目申報書
?? 3.文化和旅游部部級社科研究項目推薦匯總表
??
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
??2023年12月4日
京公網安備 11011502003539號